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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

来源:营销策划 时间:2022/8/9

中国山东网-感知山东12月9日讯(记者寇亚群通讯员庞亮)房地产广告是普通群众获取房地产信息的重要途径。当前,由于信息不对称和不法利益驱使,含有虚假信息的房地产广告频发,主要表现为房源信息不真实,面积未表明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以项目到达某具体参照物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含有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等情形。上述虚假违法广告传递错误信息,误导普通群众,致使群众切身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在年民生领域案件查办“铁拳”行动中,淄博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属地广告监测、投诉举报、案件线索移送等渠道,加大执法力度,严查虚假房地产违法广告,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现将相关案例发布如下:

 一、淄博某置业公司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虚假宣传案

根据举报,淄博某置业公司在某小区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进行虚假宣传,其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不真实,且含有对规划中的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部分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销售状况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六条、第二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的规定,高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35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淄博某置业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淄博某置业公司在发布的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列入社会中长期发展规划但未获批准的项目等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条、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三项的规定,构成发布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房地产广告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沂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当事人罚款8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淄博某置业公司发布违法房地产广告案

淄博某置业公司发布房地产广告未明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面积,广告未明示家电、置业礼的品种、规格、数量、期限和方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六条、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八项、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淄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给予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淄博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淄博某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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