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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推广宣传广告营销策划方案怎么写

来源:营销策划 时间:2022/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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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前面所提出的批判性问题又有什么用处呢?当我们着眼于被划归给纯粹意识的存在规定来讨论存在问题并甚至来确定一种耽误时,这是否只是一种仓促之举呢?现在,整个的考察还仍然受制于一个“但是”之下,实际上,这里的困难还不在于对领域本身的规定、对纯粹意识的特性描述,毋宁说,如同前面已经指出的那样,对行为的实在属性加以规定的根本困难已经就存在于出发点中。在出发点那里,作为一种自然立场的被给定状态而得到确定的东西[这种被给定的立场导致把人作为生物(Lebenswesen)、作为动物学的客体加以规定],就是这一自称为“自然的”的立场。就人的对他人和自身的经验方式而言,把他人和自身作为ζωον(生命)、作为生物、在最广泛的意义上作为跻身于世界中的自然客体来加以经验,这竟然是一种自然的考察方式吗?在自然的经验方式中,人竟然是从动物学的角度(简短地说)来经验自身的吗?这种立场会是一种自然的立场吗?或者,它并不是一种自然的立场,毋宁说它只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立场”?

它是一种完完全全地非自然的经验,实际上它隐含了一种完全特定的理论式立场,对于这种立场而言,所有的存在者都先天地作为受规律所控制的事件进程而在世界的时-空秩序中得到把捉。也许,所谓自然的立场仅仅是以上的这种自然主义立场的伪装?只有当一种行为方式和经验方式必须衍生于自然的行为、衍生于自然的经验方式方可被赢得时,这样的行为方式和经验方式当然才有理由被称为立场,因为人们首先必须在一定程度上置身于这一观察事物的方式之中,才能够以这种方式去进行经验。与之相对,人的自然的经验方式就不可以被称为立场。至于在此经验方式中所显现的人的和行为的实在性特性是否是原初和原本的;在这种经验方式中我是否经验到了行为本身的特有的存在,或者行为的特有存在自身是否正好没有被削平为一而行为的存在不是仅仅在事件存在的意义上得到规定,这乃是另外一回事情。所以在自然的经验方式这里,虽然行为的实在性在某种意义上得到了探询,但行为自身所特有的存在依然未获探询。相反,通过上述那种所谓的自然立场,行为所特有的存在恰好遭到了阻隔。由于这一立场显得好像是自然的,才正好使如下先入之见获得了支持:在这一立场方式中,行为的存在似乎得到了原初和原本的给出,似乎所有的有关行为之存在的探询都必须回溯到这一立场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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