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3日上午,星巴克在某音平台上推出了一项只要拉人就可以只花1分钱购买2杯馥芮白咖啡券的促销活动。
结果短短不到半小时就被大量蜂拥而至的网友下单了90多万份。
如果按照活动规则所述,每人最多只能下10单来计算的话,这90多万份咖啡券就相当于星巴克不到半小时增加了接近10万名粉丝。
本来是件促销吸粉的大好事,结果很多网友抢到券后却收到了退款通知。
也就是说,人也拉了,优惠券也抢到了,但星巴克不认账了,把1分钱又退回来了,咖啡券自然也就无效了……
营销还能这么玩呢?
这一行为被网友纷纷吐槽:星巴克你玩不起!
要么你就别策划这种吸粉活动,策划了又耍赖不认账,这不是玩人呢?
当天下午,官博发布消息称:“今天上午我们错误激活了一条内部测试链接,当前,我们已经完成了系统设置的修正并发起了自动退款,也通过短信通知了顾客。给大家带来困扰,我们真的很抱歉。”
按照星巴克的意思,这次活动只是一项测试?不能算数?
这一说法立刻遭到光速打脸,有网友称当时是星巴克的主播在某音直播间催促大家赶紧下单购买优惠券,并没有说只是测试。
该网友还在下方贴出了截图,证明确实有人兑换成功了,而且优惠券可以使用的显示时间是下午16时,在星巴克官方公告之后!
也有已经使用优惠券消费成功的网友贴出了图,证明星巴克确实存在不公正对待消费者的情况。
同样都抢到了优惠券,有的人可以使用,有的人却被系统自动退款,除了这次优惠活动根本就是事先设计好的套路之外,无法解释得清楚。
据援引网友言论称,星巴克已经不止一次这样做了,也就是说,利用虚假宣传吸粉这种套路,星巴克是“惯犯”。
更有网友将疑似帮助星巴克策划此次事件的策划人员账号都找了出来,该策划还得意洋洋认为这是一次成功案例,希望同行学习推广并纳入某案例库中保存起来。
虚假宣传也可以成为一种营销手段了吗?
虽然星巴克这次收获了粉丝和流量,但这种“恶名”也是值得宣传推广的事情了吗?
基本的道德底线去哪了?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规定: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要求签订确认书的,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当事人一方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发布的商品或者服务信息符合要约条件的,对方选择该商品或者服务并提交订单成功时合同成立,但是当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星巴克是在某音直播间中,主播呼吁大家赶紧参加活动,大家才拉人下单的,而且既然消费者已经付了款,消费券也进入了消费者的卡包,等于这份合同已经达成,符合《民法典》第四百九十一条的相关规定。
这件事最恶劣的地方在于,如果商家故意采用这种虚假宣传来吸引流量,居然还能够无事脱身的话,一定会有大量商家纷纷效仿。
长此以往,将会对整个市场营销环境带来一场信任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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