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9月22日电据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消息,巨合(上海)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下称“巨合公司”)违反规定发布虚假广告,9月12日被罚款20万元,责令停止发布。图源: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下同。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指出,经查,巨合公司成立于年1月19日,法定代表人为张某。巨合公司主要业务是房地产营销策划、经纪服务,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巨合公司与上海某某房地产有限公司签订了《商品房销售代理合同》,负责位于青浦区公园东路弄2号“志城上和里”项目的营销策划和销售代理。年1月13日,巨合公司出于蹭热点、博眼球,进而提高销量的目的,未经内部文案审查流程,在“志城上和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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