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日前公开北京多氪信息科技有限公司(36氪关联公司)与双刃剑(上海)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驳回驳回36氪所有诉讼请求。
判决书显示,36氪公司于年9月推出“新零售卓越成长营”活动,项目学费为元/人,后录取双刃剑公司(desports)体育营销新零售联合创始人蒋某、体育营销总监王某、策划总监汤某。年10月,蒋某向36氪公司工作人员发送了一张转账截图表明已完成元学费支付,经后续36氪公司核查,该转账截图收款人信息错误,36氪公司收款账户为“北京品新传媒文化有限公司”,而对方提供的截图中收款人为“北京品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36氪公司自称并未收到对方支付的相应学费。然而36氪公司工作人员误认为对方已支付学费,并于年10月15日向涉案3人发送正式录取及邀请函,汤某因个人原因转由双刃剑公司策划副总监陈某某参加成长营,三人均前往成长营地点报道、进入学员群、实际参加课程,并填写了课后反馈表。36氪认为已实际履行完毕了相应的义务,但双刃剑公司并未实际支付相应的成长营学费,多次催讨对方均置之不理,故请求法院判令双刃剑公司支付拖欠学费人民币元及利息。双刃剑公司辩称无证据证明蒋某等人是在获得公司授权后、代表双刃剑所作出的公司行为,36氪和双刃剑公司之间不存在服务合同关系,蒋某等人行为实际上代表的是“体育营销新零售公司”,与双刃剑公司无关。此外证据还显示蒋某和36氪对于学费不从公司账户走,老板会亲自私人打的事项达成了一致意见,证明蒋某等人报名参加成长营及支付相关学费属于老板及蒋某等人个人行为的事实。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36氪公司提交的报名表系其自行制作不能证明蒋某等人是代表双刃剑公司报名参加了成长营活动,36氪公司未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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