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裕彤嘉园项目营销推广代理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郑州地产集团都市开发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各符合单位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裕彤嘉园项目营销推广代理;
2、项目地点:郑州市金水区经五路东、丰产路南;
3、销售面积:最终以甲方委托范围为准;
4、招标范围:裕彤嘉园项目住宅的营销服务(含渠道销售)、策划推广代理;
5、招标编号:FDZX-FW--
6、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7、项目预算:万元
8、服务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满足采购人相关需求;
9、服务期限:暂定两年(招标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10、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销售代理、营销策划能力,取得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证书(提供有效备案证书复印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年1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营销推广代理业绩合同(合同以签订的日期为准);
3、财务状况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年、年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
(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承诺函);
(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zyzl/91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