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规范供应商的管理,客观评价供应商的履约能力,为采购的效果和效率提供基础保证,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供应商(包括总承包商、专业分包商、设备材料供应商)和服务类供应商(包括监理、勘察、设计、咨询顾问、营销策划/代理/模型/楼书等)的管理工作。
3.定义
3.1合作供应商
指向公司提供直接用于项目建设或维护的材料、设备、施工以及服务的组织。
3.2可试用供应商
指经资质审查合格,具备向公司提供产品或服务的资格,尚未合作或首次合作存在问题但不严重,并有意再次试用的供应商。
3.3合格供应商
指与公司合作过,经公司评审为合格的供应商。
3.4战略合作伙伴
行业知名企业或已经评定为的合格供应商,经公司批准确定为战略合作伙伴。
3.5不合格供应商
不符合公司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或经资格审查、评审为不合格的供应商。
3.6黑名单供应商
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违法、违规、严重违约等行为的供应商。
4.职责
4.1成本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内材料,设备供应商信息的收集、初审、履约评审以及维保服务的评审的组织
4.2公司各职能管理部门(项目部、工程部、造价采购部)
4.2.1负责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资格初审和履约评审;
4.2.2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的供应商初选;
4.2.3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的考察并提供专业意见;
4.2.4必要时,参与归口管理业务范围内供应商投诉调查并提供专业意见;
4.2.5必要时,参与对供应商的履约评审。
5.供应商资格管理
5.1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资格必须符合公司规定的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
5.2供应商信息收集与初审
公司相关各部门应通过各种渠道,广泛收集供应商信息,建立扩充供应商信息库,对于与业务需求相关的供应商应及时登记供应商信息。
公司各相关部门应要求供应商按照标准格式填写《供应商调查表》(附件一)并须提供表中要求的附件资料,并在一周内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料进行初审,若不能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应报主管领导批准。
5.3供应商资格审查
公司应对满足供应商资格初选条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参与考察的人员必须由包括业务需求部门和预算部等2人以上组成。实地考察主要内容包括:
(1)供应商业绩、公司组织架构、公司管理等综合实力及服务质量;
(2)供应商成本管理能力;
(3)技术与项目要求的符合性、施工管理能力;
(4)产品颜色、样式、外观、质感等项目可选用型。
考察结束后,必须组织填写《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附件二)或编写《供应商考察报告》,参与考察人员要签字确认。
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下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不合格的供应商,列入《不合格供应商信息库》。
对于《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中得分60分以上或《供应商考察报告》评定为合格的供应商,经公司审批后,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
对于行业知名企业,可以直接报公司审批,列入《可试用供应商信息库》备用。
6.供应商的选择与评审
6.1入围供应商确定
公司合作供应商的选择方式主要是邀请招标(定向招标)。
6.2履约评审
6.2.1在合同履行完毕(除保修部分内容)后,由采购经办人组织工程、成本、设计、营销等相关专业管理人员根据各自职责对合作供应商的技术、质量、交货/工期、服务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
6.2.2评价各方必须填写《供应商履约评审表》(附件三),并签字确认报主管领导审核后报送公司批准,公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供应商作履约评审分析。
6.3维保评审
保修期满之后,由各公司客户服务部、物业部组织评审供应商保修服务及配合质量,同时填写《供应商保修服务评审表》(附件四),经公司客户服务部审核后报送公司批准,公司以此作为参考依据对供应商作维保评审分析。
7.供应商的关系维系及冲突管理
7.1供应商的日常管理由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进行。
7.2建立定期的“合作情况调查”机制,及时发现问题并解决问题。公司每半年访问供应商一次,及时掌握供应商的现状,提交一份对每个供应商进行评价的报告,包括合作情况、生产状况、供应商的发展动态等信息,交换双方的意见和未来发展规划。。
7.3重大问题即时报告制度,对于公司合作供应商反应的有关危及双方的品牌及合作诚信的重大问题,公司各分管职能部门应在24小时内组织调查。
8.供应商违规处理
在采购或合同履约过程中,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将其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给予取消合作资格一至三年或直至永久资格的处罚,违规情节极其严重触犯法律的,应采取法律手段予以解决。
(1)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骗取供应商入围资格的;
(2)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3)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
(4)擅自变更或终止合同的;
(5)与采购单位、其他供应商或有关代理机构串通的;
(6)提供产品或服务不合格的;
(7)向采购人员、招标人员、评委等行贿或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8)拒绝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的;
(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9.附则
本管理办法由公司采购部组织编制,并负责组织解释与修订,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供应商调查表
(材料设备类)
表1基本信息编号:
供应商实地考察评分表
(材料设备类)
对象名称:编号
产品类型:考察时间:年月日
参加人员:
供应商履约评审表注:1、“很好”表示认同;“较好”表示基本认同,但有需要改进的地方;“一般”表示不能满足万科的基本要求,迫切需要改进;“差”表示不认同,不能作为合格承建商。
供应商保修服务评审表
项目名称:编号:
注:直接签名即表示同意文件内容,签署意见表示按意见修改后同意文件内容。
供应商年度评审表
供应商名称:评审日期:年月日
体系管理: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等体系知识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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