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时候,人们会忽视文旅项目的营销,而实际上,相对于目前可以“搬到线上”的很多业务和商品而言,文旅项目所要产生的旅游消费很大程度上必须“在线下完成”,或者至少说是要通过线下的产品和服务来完成,这也就要求文旅项目在营销方面需要更多的创意和执行。
对于目前的甲方而言,经常会因为软性投入而搞不清楚营销与宣传区别。认为都是花钱,但是实际上,营销和宣传是有区别的。宣传,是谁都可以做的,而且是内容往往是无差别的,比如在各大媒体做项目的广告。但是营销则不同,营销更需要创意和对效果的要求——客观来说,营销可以包含宣传,但是营销要比宣传有更多的个性化差异化的内涵。
我可以举两个例子,来试着抛一下砖,看看能够触发你的哪些想法:
创意一:由景区进行信息传播,传播的内容为——本景区内的饮料价格和超市一样便宜。
喜欢旅游,特别是喜欢去景区旅游的朋友都会知道,文旅景区中有一种“奇怪”的消费现象——景区内所售卖的饮料、食物、玩具……等等,都要比景区之外贵上许多,甚至贵上许多倍。
从经营方面来看,可以理解的是景区的经营者为了让利益最大化,会尽可能地提升所有商品和服务的售价。此外,如果是采用承租方式的话,景区内的经营者因为背负着租金的压力,也会提高产品的单体售价。这也就造成了一种现象——在超市中花3元钱可以买到的饮料,在景区之中往往会卖到5元或者更高。
那么,提升单价真的是提高利润的好方法吗?这里有两个具体情况要分析:第一,景区接待的游客是本地为主还是外来游客为主;二,销量会不会因为价格而受到影响。如果是本地游客为主,那么很显然,景区内的水卖得贵一些的话,游客客就很有可能带水来景区而减少他们心理上所认为的“额外超值消费”,即便是针对外来游客为主的景区,景区内的水饮料卖得很贵,恐怕也不会造成正向的口碑。从另一方面来看,如果景区内的水卖的和超市一样便宜,销量会不会变大呢?或者,开个玩笑来说,我们是不是可以把烤肠做的咸一点,让游客更有可能买更多的水呢?
很多事情,都是“见仁见智”的,在现在所有景区以及相似的消费场所都把普通消费产品“溢价销售”的时候,如果有哪个景区率先打出“我们的饮料和超市价格一样”,会不会成为一个具有先发优势的营销创意呢?
第二个关于文旅项目营销的想法,是关于地方政府的。鉴于目前还是有一些地方的文旅项目爆出了一些景区经营者与消费者发生不愉快的新闻,是不是有一些想要发展旅游的地方政府,可以喊出“游客有事,先行赔付”口号呢?
当然,只喊口号是不够的,如果地方政府真的能够做到这一点,是不是可以让有意前来旅游的游客更放心呢?同时,也可以更好地约束本地的商家提供更优质的服务呢?当然,这种友善并不是纯粹的纵容,某种意义上,也要有控制局面的手段,比如“还原真相”——如果地方政府可以在第一时间“先行赔付”不满意的游客,但是在事后进行真相还原,并且可以对并非景区的错误,而是不讲道理的游客进行“黑名单”处理,相信只要做的公平公正,这不仅仅会是一个好的营销模式,同时也是提升地区文旅服务质量的一个好方法。
最后要说的是,事情没有绝对圆满的,相信研究文旅的朋友会有更多的想法,欢迎多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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