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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光宿迁多家中介未备案不签署经纪服务

来源:营销策划 时间:202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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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各房地产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地产经纪机构市场监管,规范房地产中介机构市场行为,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根据《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关于持续整治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建房〔〕55号)等文件规定,我局于11月29-30日在市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双随机”检查。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检查按照“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要求,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是否备案、经营场所证照信息公示、服务合同签订、市场行为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规范等情况。本次共检查中介门店21家,现场督促整改到位8家,下发整改通知书5份。

二、存在问题

(一)经营场所公示信息内容不齐全、不规范。如

宿迁百鸿房产有限公司、

宿迁市天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等2家门店未按《关于规范市区房地产经纪机构经营场所公示的通知》文件要求设置公示墙。

(二)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取得营业执照后未经主管部门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如下

宿迁东彭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

宿迁市友善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宿迁市好邻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宿迁汉鼎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宿迁吾有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宿迁市蓝创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6家中介门店。

(三)部分中介门店投诉频繁,法人诚信意识不强,态度消极,拒不配合约谈。如宿迁万邦不动产服务有限公司。

(四)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未能按照规定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以及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如宿迁市蓝创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五)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的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未能按照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进行签名。如

宿迁市海纳弘远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

宿迁恒佑大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

三、处理意见

(一)对存在未按规定设置公示墙的宿迁百鸿房产有限公司、宿迁市天一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未经备案擅自开展房地产经纪业务的宿迁东彭房地产中介服务有限公司、宿迁市友善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市好邻居房产经纪有限公司、宿迁汉鼎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宿迁吾有好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宿迁市蓝创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等8家中介门店予以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

(二)对投诉频繁,法人诚信意识不强,态度消极,拒不配合约谈的宿迁万邦不动产服务有限公司予以全行业通报批评。

(三)对宿迁市蓝创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未能按照规定向交易当事人说明和书面告知规定事项;宿迁市海纳弘远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宿迁恒佑大政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地产经纪人或经纪人协理未按规定在《房地产经纪服务合同》上进行签名等违规行为予以通报,责令其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于12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至市房地产业发展中心,如拒绝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将报局执法支队依法进行查处。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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