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莲湖区:原告西安恒九州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诉称,被告张某圆是由合作伙伴崔某招聘面试、发放工资,接受崔某的管理,崔某与原告是合作伙伴,不是原告公司员工,故公司与张某圆不存在劳动关系。
张某圆陈述其于年8月28日经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李某成招聘入职公司,工作岗位为置业顾问,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系劳动关系。张某圆提供的证据显示崔某系原告公司人事主管,每月与张某圆核对工资数额后通过个人支付宝或者
转载请注明:http://www.0431gb208.com/sjsbszl/9139.html